关于在全校开展“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 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关工委:
为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巩固提高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常态化建设水平,促进关工委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自今年9月份起组织开展“二级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1.凡已通过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考核合格的二级关工委,都应认真学习对照《南通大学二级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基本要求》(见附件1),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和措施,以确保巩固提高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为切实推进巩固提高工作的更好开展,活动特设“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奖励对象为:在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不失时机抓好巩固提高工作,在进一步加强二级关工委基层建设,充分发挥现职党政领导主导作用、离退休老同志主体作用、日常工作团队关键作用和委员单位的助手作用,以及在工作特色创新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二级关工委。
首批拟设“南通大学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7—9个。
二、活动安排
1.学习对照、制定计划。各二级关工委通过组织学习《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基本要求》,逐条对照,针对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开展活动的计划。
2.自我评改、申报材料。各二级关工委围绕“班子构成、领导重视、融入水平、制度建设、主体作用、条件保障、搭建平台、创新特色、宣传报道、工作实绩”等10个方面,认真总结自获评为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以来所做的工作,在分析对照的基础上确定和做好申报材料,申报工作于2018年4月30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3.阶段总结、评审表彰。在二级关工委自我评议、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校关工委对活动进行阶段总结,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和审核。经学校关工委确认,学校党委批准后,公布获奖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每个申报单位提供一套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稿)、②事迹材料(纸质一份,3000字左右)、③证明材料(纸质一组)
纸质申报材料交校关工委秘书处办公室:启秀路19号 启秀校区关工委办公室A612室,联系电话:85051527。申报表的电子稿发送工作邮箱LLM@ntu.edu.cn。
附 件:
1.南通大学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基本要求
2.南通大学“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申报表
南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附件1
南通大学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
基本要求
1、班子构成:二级关工委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长1人。原则上由学院党组织主要领导兼任关工委主任,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学院党组织副书记(副院长)兼任副主任,秘书长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分团委书记兼任。总人数不少于5—7人并相对稳定,其中离退休老同志(含退二线老同志)不少于2—3人。
2、领导重视:学院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关工委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在职关工委主任、副主任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主动积极支持关工委,在工作指导和为关工委排忧解难等方面,有思路、有行动、有实招、有成效。
3、融入水平:关工委工作纳入学院工作运行轨道,与其他工作统筹安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一起考核。二级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工作要点以学院党组织名义印发。
4、制度建设:关工委有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并能坚持执行,尤其能坚持日常办公制度(每季度一次办公例会制度和学习制度、每年一次关工委全体委员会议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
5、主体作用:能充分发挥老同志优势,配合主渠道,积极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对青年师生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团工作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参与“谈心屋”活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参与党建和教学督导及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6、条件保障:二级关工委有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日常工作有经费保障。
7、搭建平台:能整合老同志资源、社会资源、校友等资源,搭建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关工委工作平台。
8、创新特色:根据关工委任务,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在工作理念、方法、载体和机制上不断创新;依托校关工委工作平台,结合学院实际,形成本单位特色的工作品牌。
9、宣传报道:关工委有专人分管宣传报道工作;信息报道及时,且数量较多,及时向校关工委“关工简讯”和“网站”投送稿件。
10、工作实效:关工委工作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培养青年师生成长成才方面发挥了积极的配合补充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师生和老同志的肯定。
附件2
南 通 大 学
“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
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主任 | 职务 | 常务 副主任 | 职务 | ||||||
副主任 | 职务 | 秘书长 | 职务 | ||||||
委员中老同志名单 | |||||||||
秘书处工作人员名单 | |||||||||
合格认定时 主要措施 40分 | |||||||||
巩固 提高主要措施50分 | |||||||||
创新项目10分 | |||||||||
自评得分 | |||||||||
说明:
1.申报表是专家组在评审时审阅的主要材料。“主要措施”请采用写实的方法,一目了然,每一栏的大小可根据内容调整。
2.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邮箱:LLM @ntu.edu.cn。
3.申报表纸质材料与“事迹材料”及“证明材料”一起交校关工委秘书处办公室。